物业维修基金与房屋维修金的区别?
物业维修基金与房屋维修金的共同点都是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。不同点是物业维修基金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期后的大修、更新、改造;房屋维修金主要用于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中、小修。
全国各地城市都相应通过立法确定了物业维修基金的收费原则,如北京市规定,凡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住宅(包括经济适用住房、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等)房屋买卖(预售)契约的购房者,均应交纳商品住宅公共维修基金。长春市物业维修基金收取的范围是,在市区内购买各类商品房(含非住宅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)的购房者,单位集资建房的按经济适用房销售指导价缴交物业维修基金。长春市从6月18日开始征收物业维修基金。
2010/4/16 11:13:06